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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35人。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具备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全国全省作文、英语等大赛中获得奖励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文学作品或专著等,且发表作品领域与报考学科相关。
三、招生学科
理科生可报考的学科类有4个: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信息管理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报考的学科类有5个:中国语言文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综合改革类考生7个学科均可报考。各学科类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备注:考生仅可填报一个学科类。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学校公布的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完成后务必点击“完成上传”。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
(2)自荐信:内容包括个人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对学习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习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由考生本人用标准A4纸手写,无固定格式要求。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研究成果和发表作品等。
2.网上报名
2018年3月25日9:00至4月14日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将所有纸质报名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上述顺序简易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于4月1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使用EMS寄送至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详见联系方式),邮件封面上请注明“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勿邮寄原件。上传及邮寄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编号一致。如因邮寄的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
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材料接收情况,“材料接收状态”显示“已接收”表示已收到邮寄材料,显示“未接收”、“未设置”表示未接收到材料或者寄出的日期不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审核状态”显示“材料待审核”表示志愿已填报完成,待学校审核;显示“待补充材料”者,请查看审核备注,并按要求在4月14日前将补充材料邮寄至学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分学科择优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4月26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2.缴费、打印准考证
4月30日9:00—5月10日18:00,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
6月16日,初审合格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考试以分学科面试方式进行,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实行信息三级公示。
六、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类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合格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学校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且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本线即可录取。
2.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分。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的专业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学科类对应专业一致。
七、监督机制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务系统自动随机生成,面试进程及面试结果同步推送到考场外,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监督电话:027-67867080、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八、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入围合格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华中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4.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考试报名费。
5.学校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2018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本简章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45名,不做分省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招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相关招生政策,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涵盖的专业类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学类、信息科学类、物理科学类、核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地球科学类、土木工程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上海和浙江考生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见附件1)。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学科特长选报以上14个学科大类之一。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相关专业学习或者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和作品复印件);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2018年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
(二)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21日14:00至2018年4月10日17: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材料准备
1.《试点高校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整填写,并下载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亲笔签名;《申请表》中个人陈述部分主要由考生对自身特长、专业申请理由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材料(非必要材料,可不提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基本信息,报名系统会向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发送电子邮件和短信,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推荐表填写并上传。
打印的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
(四)申请材料扫描上传(推荐材料除外)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片(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我校,仅个人留存备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者材料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材料不全、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须确保所提供专利、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材料审核环节我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资格,考核环节还将针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针对性深度考核。请申请考生于2018年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公示名单。
(二)考核时间、地点
1.初试: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合格名单。初试合格考生于2018年6月17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具体测试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考核形式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学科素养和学习潜能,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2.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
3.考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初试、复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名单将在2018年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五、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招生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专业大类中的专业。
六、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对于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专业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我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市自主招生相应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满足其获得资格且选考科目匹配的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但可以参加入学时面向新生进行的基地班选拔,并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七、监督办法
(一)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由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公示。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
(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与招生相关的培训活动,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
八、联系方式
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兰州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注:2018年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我校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在一或二年级再进行专业选拔、分流。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北京大学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校内选拔,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人文萃英班各20人左右。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00名。根据学校实际,共有30个专业(类)分4个类别纳入自主招生,详见下表。
注:1.招生省份说明:①全国除浙江、上海外的其他省份;②浙江;③上海。
2.招生科类说明:涉及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的科类为综合改革。
3.最终专业(类)名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各专业类别最终录取数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凡具备以下要求的学生可申请报考相应类别(详见表2)的专业: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 符合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之一的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赛事名称、名单、证书样式及印章为准。
2. 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3. 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奖项。此项以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4. 获得除上述1-3项所列赛事外的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及机器人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此项中的赛事证书以省级及以上的专业学会和政府机关印章为准。
5. 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文学作品,正式出版著作。刊物及出版社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公布为准。
6. 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仅限法律状态中无转让记录的发明专利可报考),此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为准。
7. 具有其他突出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相关申报材料均须为高中阶段取得,所有竞赛类奖项均要求在复赛或决赛中获得。除机器人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外,其他材料均要求考生为独立完成人(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作者)。
三、考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4月7日18:00。
(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三) 报考类别: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只能在可报考的专业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至少填写五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时以此专业志愿及顺序为准),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五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四) 体检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身体状况和体检结论综合考虑,如录取时出现体检结论和所填报专业属于高校可不予录取的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填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刊物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所有正文页、含ISSN刊号页和文稿word版,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和文稿word版);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 考生本人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考生须在每页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由所在中学加盖学校公章;
2.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 请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提示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4. 因考生未按时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上传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与合格认定
(一) 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择优确定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2.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5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二) 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平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到
时间:6月10日8:30-18:00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须带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刊物、著作、证书等,只出示准考证打印页面所列的材料);
(4)阳光高考平台上的报名申请表及学科特长相关材料原件一份(面试时展示给考官,现场报到无需出示,以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为主,校级奖励等一般性材料无需提供)。
考生现场报到时交验上述(1)-(3)项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验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报到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场,家长可代为报到,但须持所有材料原件。若有弄虚作假者,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考试
笔试时间:6月11日19:00-2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6月11-12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三)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笔试150分,面试150分。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学科基础、数理逻辑、阅读写作、英语应用及问题解决等能力,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分专业类别进行。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四)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五) 合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分自主招生专业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类别计划数的1.5倍。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占合格考生的40%,B类占合格考生的60%)享受各专业类别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 录取条件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学校予以录取。
1. 合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相应优惠类别的成绩要求。
2. 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合格资格公示专业一致的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也须一致),且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该专业的相关要求。
3. 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学校确保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分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有冒名顶替、资格造假或考试替考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其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运行与监督
(一)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组织,学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会指导实施,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考试资格名单、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咨询与申诉渠道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布或公示。
(三) 学校严格遴选师德师风端正、业务素质优秀的专家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全程摄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笔试监考教师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的监督下抽签随机确定,专家组每个面试单元进行抽签轮换。
(四)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w.swu.edu.cn/)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招生简章、资格名单、考试通知、成绩查询、合格名单及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367777
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传真:023-68250942
网址:http://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附件:西南大学2018年本科自主招生学生思想素质考核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应具有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2、在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3、入选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英才计划”),被推荐参加相应的英才计划学科论坛;
4、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备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取得过显著成绩,且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其中: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大功夫、下大本钱,请优秀的老师,编优秀的教材,招优秀的学生,建一流的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意见》文件精神,我校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作为首批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之一,欢迎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具备特殊才能的“偏才”“怪才”报考。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名额93个,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网络安全方向)、计算机类、环境科学。
三、选拔程序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8年4月1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个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截止,以收到为准)。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提交的专利、论文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和质量评估,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一经确认,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4、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8年5月1日—14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5、考生于2018年6月10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对报名时提交了专利、论文的考生,安排针对性的深度考核。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6、2018年6月22日前,我校分“笔试+面试”、“仅面试”等序列根据相关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其中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7、我校公示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及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或按专业群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专业群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按专业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即可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前
2、接收材料:2018年4月10日前
3、初审结果公示:2018年4月30日前
4、网上缴费:2018年5月1日—14日
5、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九、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此文综合整理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联系管理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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